2024年9月17日21時25分,,秦皇島市昌黎縣南區(qū)管理處昌樂加油站北側50米處,一輛行駛中的電動自行車(無車牌號,,車主自行更換的雜牌電池)發(fā)生火災,,起火原因為電氣線路故障引發(fā)火災。
2024年4月9日,,上海寶山區(qū)某小區(qū),,三輛電動自行車及周邊綠化帶起火。幸好居民及時報警,,未造成人員傷亡據違法嫌疑人徐某交代,,為了貪圖方便,當晚10點,,他從一樓客廳用拖線板將電線拖至室外進行“飛線充電”,,沒想到在3小時后引發(fā)火災,因過失引發(fā)火災,,徐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,。

來源:“內蒙古自治區(qū)應急管理廳”“河北省應急管理”微信公眾號
一審:高維華
二審:朱泳霖
三審:楊 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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