紀委委員工作職責及工作紀律
來源:未知 時間:2018-04-12
一,、工作職責
紀委工作堅持集體領導與分工負責相結合,紀委書記對紀委工作負總責,,紀委委員除按規(guī)定參加紀委會議,、討論有關重要工作和事項之外,,根據分工,參與負責紀委某一方面的工作,,其工作職責是:
(一)學習貫徹中央和上級紀委以及學院黨委的文件和會議精神,,執(zhí)行學院紀委的決議和決定。
(二)參加紀委會議,,研究重要工作,;制定有關制度及規(guī)定;對黨員違紀問題提出處理意見,;對紀委工作計劃,、總結和其他各項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。
(三)發(fā)揮個人在紀委集體領導中的作用,,根據分工,,完成所承擔的工作,指導,、監(jiān)督和檢查各部門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,。
(四)了解全院黨員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狀況及黨員干部廉政勤政情況,收集群眾意見和建議,,及時向紀委會或紀委書記匯報,。
(五)完成學院紀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二,、 工作紀律
(一) 模范遵守黨紀國法,,依法依紀正確履行職責。
(二) 認真執(zhí)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(guī)定,,不斷加強和改進作風,,嚴于律己,勤政廉政,,虛心聽取意見,,自覺接受監(jiān)督。
(三) 對重大問題的答復和處理,,必須經過紀委會集體研究或紀委主要領導批復,,個人不得擅自作主進行答復和處理。
(四) 自覺遵守保密紀律,,按要求妥善保管案件線索,、調查和處理材料,不泄露工作中屬于保密的事項和內容,。